12026年4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实行总量管理。
2政策旨在落实限制性产业政策,通过核定产能和生产规模实现市场供需平衡。
3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控烟、需求等因素分类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上限,并统筹境内销售与出口,科学确定国产电子烟用烟碱年度产销规模及原料购销计划。
4此举标志着电子烟行业监管进一步系统化、严格化。
国家烟草专卖局征求意见,拟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
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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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4月2日信息,为贯彻落实电子烟限制性产业政策要求,提升电子烟监管政策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起草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部分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为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依法依规核定产能和生产规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烟草控制、核定产能、市场需求、企业订单、合法合规等因素,分类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自然年度相应产品属类生产交易量的上限进行控制。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烟批发企业,在本省(区、市)年度内销销量目标内开展经营活动。
统筹境内销售和出口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国产电子烟用烟碱年度产销规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定产能及生产规模,统筹烟叶(含再造烟叶和烟梗)、复烤烟叶、烟丝(含末、粒状)等原料出碱率等,科学合理测算年度使用量,下达烟叶(含再造烟叶和烟梗)、复烤烟叶、烟丝(含末、粒状)等烟草专卖品购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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