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清越因欺诈发行及财务造假被罚1.72亿元 先行赔付基金推进中
摘要
①*ST清越表示,目前经公司与相关方确认,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投资损失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②针对*ST清越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1.72亿元罚款。
《科创板日报》10月14日讯(记者 吴旭光)10月14日晚间,*ST清越(688496)披露公告,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公司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1.72亿元罚款。
*ST清越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
根据公告,早在2025年10月31日,*ST清越就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方面,*ST清越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构芯片销售业务,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
另一方面,*ST清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构显示模组销售业务、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2023年,公司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该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针对以上违法事实,*ST清越及其代理人曾提出申辩意见,但中国证监会认定其主张于法无据,对相关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
针对该公司的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1.65亿元;针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两项合并,对*ST清越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72亿元罚款的处罚。当事人需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直接汇交国库。
10月14日晚间,*ST清越还同步发布了相关方拟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进展公告。
*ST清越表示,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目前,经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确认,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投资损失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ST清越补充说。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9月10日,*ST清越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截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终止上市情形。上交所将按规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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