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提起针对太盟投资的股东侵权诉讼
【纳思达:提起针对太盟投资的股东侵权诉讼】财联社4月16日电,纳思达(002180.SZ)公告称,近日,公司向珠海市中级法院提起针对被告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Limited(太盟亚洲资本利盟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太盟投资”)、第三人上海朔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朔达”)的股东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太盟投资赔偿因其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70亿美元,并要求太盟投资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和维权费用。4月15日,珠海市中级法院通知公司已正式受理上述案件,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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