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实施 最高法发布首个配套司法解释
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最高法发布首个配套司法解释|据新华社,为有效解决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保障法典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8月6日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据介绍,规定共13条,严格遵循立法法第104条规定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有利溯及例外的规则,明确了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一般标准和具体规则,为生态环境司法实践提供明确裁判指引。规定明确适用法典规定的一般标准,即以引起生态环境案件的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为准,法律事实发生在法典施行之前的,原则上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裁判;法律事实发生在法典施行之后的,应当适用法典规定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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