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
《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实施个人信息保护,适用本规定。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规定支持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在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基础上,依据本规定采取与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规模、能力等相当的简化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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