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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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印发《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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