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月17日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劲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追缴其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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