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重大仲裁裁决,被申请人需支付补偿款等
*ST康佳A公告称,公司因与朱新明、冷素敏等的合同纠纷仲裁案已裁决。公司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业绩补偿款及维权费用合计9.39亿元。裁决结果为朱新明和冷素敏支付业绩补偿款6120万元;朱新明等将持有的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被申请人支付律师费等9.17万元;仲裁费556.95万元,公司承担60%即334.17万元,被申请人承担40%即222.78万元;驳回公司其他仲裁请求。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公司利润影响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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