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费率为0.15%左右

金融界

国家医保局、民政部、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费率同单位职工个人费率,为0.15%左右,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经个人同意,费款可由医保部门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具体扣缴方式。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