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时代凌宇与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向时代凌宇支付合同款214万元及诉讼费等款项。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支付上述款项,经时代凌宇申请执行,法院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时代凌宇与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公司向时代凌宇支付合同款214万元及诉讼费等款项。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支付上述款项,经时代凌宇申请执行,法院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