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5%股份
苏大维格: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5%股份|苏大维格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虞樟星(合称“转让方”)与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298.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4%)无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41.84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共计5.43亿元(含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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