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 控股股东表决权占比降至26.52%
莱美药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中恒集团与股东邱宇2024年6月4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于2026年6月7日到期,经协商不再延期,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期内,邱宇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其持股降至1.11亿股,占总股本10.48%。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可支配表决权股份降至2.80亿股,占总股本26.52%,邱宇恢复行使所持股份表决权。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