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泉为:收到东莞中院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期限6个月
*ST泉为公告,2026年6月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粤19破申38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书》。就公司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东莞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期限为6个月,自《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算,有正当理由的,经管理人申请,可以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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