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收购新潮通过反垄断审查:带有六项限制性条件,有效期5年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潮股权案。此次获批,标志着备受市场关注的梯媒行业整合取得重要进展。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经依法审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潮股权案。此次获批,标志着备受市场关注的梯媒行业整合取得重要进展。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