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公司及董事长等收到起诉书,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
波长光电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起诉书》,被告单位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包括董事长黄胜弟、时任国际业务部(南京)总监吴红霞、时任国际业务部员工朱静婷、齐文青。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于2023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未按规定办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光学镜片)数额达人民币2010.85万元,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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