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财联社

【川大智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财联社9月22日电,川大智胜(002253.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参股公司业绩承诺、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执行不到位、会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游志胜、杨波、刘健波、胡清娴、吴俊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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