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健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名臣健康2026-07-04 00:00

摘要

1名臣健康持股5%以上股东吴心玲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135.65万股(占总股本0.51%)。
2本次变动后,其持股比例由5.51%降至4.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3此次减持系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4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仍可能继续减持。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吴心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心玲持有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306,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51%),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吴心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系吴心玲减持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心玲持有股份数量为14,663,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96% ,股份来源系该股东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承接刘晓伟持有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219,353股,及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所得股份2,443,871股。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吴心玲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心玲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吴心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6,48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心玲持有公司股份13,306,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51%),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吴心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心玲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XX街XX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

权益变动过程

吴心玲因自身资金需求,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6,48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心玲持有公司股份13,306,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351%),吴心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名臣健康

股票代码

002919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1,356,480

0.5097%

合计

1,356,480

0.509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663,224

5.5096%

13,306,744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663,224

5.5096%

13,306,744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吴心玲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吴心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否√

表决权的股份

  1.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1.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1. 律师的书面意见□
  1.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吴心玲减持股份所致,相关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吴心玲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上述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吴心玲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心玲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待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吴心玲承诺,按相关规定,九十个自然日内不再减持本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心玲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心玲已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吴心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吴心玲出具的《关于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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