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数据港2026-07-04 00:00

摘要

1持股9.88%的股东宁波锐鑫计划自2026年7月27日起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861,569股(占总股本3.00%),其中集中竞价不超过1%,大宗交易不超过2%。
2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且符合此前披露的承诺及监管规定。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债券代码:243482

债券简称:25数港K1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鑫”)直接持有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本公司”)股份85,135,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8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宁波锐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861,56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62,052,399股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620,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241,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

85,135,256股

持股比例

9.8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85,135,256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5,861,569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620,522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7,241,047股

减持期间

2026年7月27日~2026年10月26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要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urd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 $ \Box $否

  1. 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届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0%,每年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的 25%。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1.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宁波锐鑫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宁波锐鑫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宁波锐鑫拟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宁波锐鑫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届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40.00%,每年减持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的 25.00%。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中所述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宁波锐鑫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宁波锐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 \surd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宁波锐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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