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密尔克卫2026-07-04 00:00

摘要

1密尔克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确认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
2同意以2026年7月2日为授权日,向95名高管及核心人员授予663.0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62元/份。
3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均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获授条件已成就。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发表之日,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 《2026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

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2日为授权日,以54.62元/份为行权价格,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663.02万份股票期权。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