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时代新材2026-07-04 00:00

摘要

1时代新材于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风电主机厂签署日常经营合同,销售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总金额约30.34亿元(含税)。
2其中国内海上风电2.39亿元、陆上风电24.71亿元,海外陆上风电3.24亿元。
3合同履行将对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受交付及验收进度影响,2026年当期业绩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 合同标的物: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 合同金额:约合人民币30.34亿元(含税)
  • 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将按合同约定条件分期交付,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2026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及审议情况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一2026年6月30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叶片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30.34亿元(含税价)。具体情况如下:

区域分类

风电项目

合同金额(亿元)

合同标的物

叶片型号

国内

海上风电

2.39

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16MW

陆上风电

24.71

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6-10MW

国内小计

-

27.1

-

-

海外

陆上风电

3.24

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

4-6MW

海外小计

-

3.24

-

-

总合计

-

30.34

-

-

上述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基于上述合同的保密要求,因上述交易中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若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对上述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2026年当期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但合同的履行期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将按合同约定条件分期交付,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2026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