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国旅联合2026-07-04 00:00

摘要

1国旅联合发布对外担保进展公告,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海际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及孙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共计7,500万元。
2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1.61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高达276.66%,无逾期担保。
3特别提示被担保方北京新线中视和江西新线中视资产负债率分别达84%和76.55%,且2025年均处于亏损状态,虽部分有反担保措施,但高杠杆担保风险仍需关注。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际购”)、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线中视”)、控股孙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线中视”)。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余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7,5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新增担保余额为7,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新线中视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460.00万元,担保余额为6,410.00万元;为海际购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9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400.00万元;为北京新线中视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8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4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新线中视、北京新线中视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新线中视、北京新线中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中山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

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南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公司与江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供商业保理”)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际购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昌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际购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8日及2026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70\% 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70%70\% 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07)。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新增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担保预计有效期

是否关联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国旅联合

江西新线中视

85.93%

76.55%

3,710

2,700

46.22%

不超过3年

否

是

国旅联合

北京新线中视

85.93%

84.00%

1,600

2,800

47.94%

不超过3年

否

是

  1.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国旅联合

海际购

100%

54.26%

2,400

2,000

34.24%

不超过3年

否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新线中视

1、基本信息

名称

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令俊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2月27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景兴街18号院2号楼3层303-0116

统一信用代码

911101140627849635

经营范围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传统香料制品经营;竹制品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725.93

25,131.97

负债总额

16,629.19

21,109.76

净资产

4,096.74

4,022.2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587.50

9,378.15

利润总额

-713.45

-87.32

净利润

-548.07

-74.53

3、与本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北京新线中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5.9305%股权。

(二)江西新线中视

1、基本信息

名称

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令俊

注册资本

2,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6月9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昌南园五路5号1号楼5037室(江西昌南工业园内)

统一信用代码

91360104MA398FXA7B

经营范围

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广告发布,传统香料制品经营,刀剑工艺品制造,刀剑工艺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41.01

9,072.45

负债总额

7,078.77

6,945.24

净资产

2,162.24

2,127.2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359.16

721.10

利润总额

-31.60

-35.03

净利润

-31.60

-35.03

3、与本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江西新线中视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5.9305%股权,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新线中视 100%股权。

(三)海际购

1、基本信息

名称

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洋

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茂五路326号7栋101-19

统一信用代码

91360126MABYKW6H14

经营范围

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药品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劳务分包,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水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包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鞋帽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美发饰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13.49

9,058.37

负债总额

5,312.86

4,915.16

净资产

4,200.63

4,143.21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6.71

94.74

利润总额

-390.08

-58.80

净利润

-384.46

-57.42

3、与本公司关系:

被保证人海际购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 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新线中视向江西银行中山路支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7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基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江西新线中视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三)江西新线中视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北京新线中视向光大银行南沙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收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 “被担保债务” )。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北京新线中视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8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六)北京新线中视向江供商业保理借款

1、借款主体: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向债权人支付的保理融资款、回购款、利息(正常期利息、宽限期利息以及逾期利息)、服务费、财务顾问费、保证金(若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七)海际购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八)海际购向中国银行南昌市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体系内下属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反担保措施,少数

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 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反担保措施,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被担保人亦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160.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160.00万元,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6.66%,无逾期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4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