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锦华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日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会议主持人:雷俊
-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6,251,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99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47,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6,251,1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6,235,0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股数16,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6,235,0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3%;反对股数16,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4,963,123
100%
0
0%
0
0%
2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4,947,023
99.6756%
16,100
0.3244%
0
0%
3
《关于提名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947,023
99.6756%
16,100
0.3244%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颖、程雨露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王刚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年7月2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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