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长盛轴承2026-07-03 18:09

摘要

1长盛轴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7月1日至3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30%,触发交易异常波动。
2公司澄清主营业务为自润滑轴承及高性能聚合物,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3针对市场关注的机器人概念,公司明确表示具身智能零部件收入占比不足1%,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7月1日、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1. 公司注意到市场上关于机器人相关热点概念的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润滑轴承及高性能聚合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自润滑轴承、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氟塑料制品。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在具身智能零部件领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 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 公司股票交易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1. 公司注意到市场上关于机器人相关热点概念的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润滑轴承及高性能聚合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自润滑轴承、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及氟塑料制品。公司主营业务保持平稳,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在具身智能零部件领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低(不足 1%),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