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初灵信息2026-07-03 18:55

摘要

1初灵信息控股股东洪爱金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56.37万股,占总股本0.2665%。
2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35.2665%降至35.00%,触及1%及5%整数倍。
3此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及经营。
4截至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仍将按规定披露进展。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4,03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以下总股本均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211,522,379股计算) 35.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控股股东自可减持之日起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3%。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控股股东洪爱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665%。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4,596,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2665%。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4,032,896股,占公司总股本 35.0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洪爱金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259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

权益变动过程

实际控制人于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65%,变动后持有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5%,触及1%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初灵信息

股票代码

300250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56.37

0.2665

合计

56.37

0.266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59.6596

35.2665

7,403.2896

35.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4.9149

8.8166

1,808.5449

8.5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4.7447

26.4499

5,594.7447

26.4499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1.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1.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洪爱金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爱金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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