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摘要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庆国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卢庆国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近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庆国先生(持有公司 20.33%的股份,享有提案权)向公司提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卢庆国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或购买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或购买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卢庆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卢庆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卢庆国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股东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实际控制人卢庆国先生的上述提议后,对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完成股东会审议程序,加快推动回购股份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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