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浩通科技2026-07-02 19:00

摘要

1浩通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6年6月30日至7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403.87万股,占总股本1.82%。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由36.82%降至35.00%,触及5%整数倍。
3此前公司已披露减持预公告,计划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3%。
4本次变动不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且后续仍有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浩通科技

股票代码:301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夏军

住所:徐州市云龙区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零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浩通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8

附表...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浩通科技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2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夏军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取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夏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21969********

住所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通讯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任职单位及职务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西浩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浩通水射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东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特定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4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外,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189.23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1046%。

自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1月6日,夏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11,720股,持股比例由 39.1046%降至 36.8226%;

2、2026年5月,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夏军先生的持股数量由58,280,642股增至81,592,899股,持股比例为 36.8226%。

3、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夏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24,700股,合计减持4,038,7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227%,其持股比例由 36.8226%降至 35.0000%。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0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夏军

合计持有股份

61,892,362

39.1046

77,554,199

35.0000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5,473,091

9.8372

16,359,525

7.3830

其中:限售股

46,419,271

29.3284

61,194,674

27.6170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夏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

夏军

2026年7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徐州市

股票简称

浩通科技

股票代码

301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夏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徐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1,892,3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10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77,554,1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6年7月1日方式:集合竞价、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

夏军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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