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摘要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康成”)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信中龙成”)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获悉信中康成和信中龙成因减持导致股份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1314-B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1314-B9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7月1日
权益变动过程
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考虑,信中康成和信中龙成于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1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17,800,000股股份。其中,信中康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7,600,000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5,000,000股股
份;信中龙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5,200,000股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0股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股票简称
康龙化成
股票代码
300759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变动比例(%)
A股(信中康成)
12,600,000
0.69
A股(信中龙成)
5,200,000
0.28
合计
17,800,000
0.9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注1(%)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注1(%)
信中康成持有股份
214,597,333
11.68
201,997,333
10.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597,333
11.68
201,997,333
10.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信中龙成持有股份
5,200,000
0.28
0
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000
0.28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
219,797,333
11.96
201,997,333
10.99
-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于该减持计划项下,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5日,信中龙成累计减持5,516,600股,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7月
月1日,信中康成、信中龙成累计减持17,80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不适用
- 备查文件
1、信中康成、信中龙成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公司总股本为1,837,283,628股。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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