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泰禾股份2026-07-02 17:32

摘要

1泰禾股份公告IPO募投项目“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正式结项。
2两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3.34亿元,累计投入3.34亿元,无节余募集资金。
3项目结项标志着公司杀菌剂产品线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完善产品矩阵,预计达产后将提升盈利能力并降低生产成本。
4后续将注销相关募资专户,无需董事会审议。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均无节余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215.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3,223.59万元(不含已经支付的不含税金额566.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991.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招股书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外部费用以及已支付的保荐费合计4,014.1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977.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328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后续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备注

1

嘧菌酯原药项目

21,000.73

24,589.65

2026年6月

本次结项

2

嘧菌酯中间体项目

26,362.07

-

-

3

丙硫菌唑、肟菌酯原药项目

8,893.66

8,800.00

2026年6月

本次结项

4

丙硫菌唑、肟菌酯中间体项目

33,354.26

-

-

5

上海技术中心项目

8,652.60

3,521.77

2025年1月

已结项

6

长沙技术中心项目

3,500.00

2,067.26

2023年12月

已结项

7

南通登记项目

2,729.60

-

-

-

合计

104,492.90

38,978.68

--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38,978.68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8,977.28万元差异1.4万元,主要系银行结算利息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有关情况

“嘧菌酯原药项目”与“肟菌酯原药项目”已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6年6月30日,前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A)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

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C)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嘧菌酯原药项目

24,589.65

24,595.79

6.64

0.50

肟菌酯原药项目

8,800.00

8,801.00

1.26

0.26

注:节余募集资金系尚未使用完毕的银行结息,前述募投项目虽已满足结项条件,但仍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利息全部用于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近期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在账户注销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结项,标志着公司杀菌剂产品线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完善了产品矩阵,增强了市场竞争力。项目达产后,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生产成本。鉴于本次结项无节余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使用,后续注销专户不会对公司财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鉴于“嘧菌酯原药项目”和“肟菌酯原药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项目结项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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