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吉峰科技2026-07-02 07:42

摘要

1吉峰科技于2026年7月1日收到深交所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确认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3本次定增尚需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结果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该事项标志着公司再融资项目已通过交易所审核环节,进入证监会注册阶段。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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