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坤泰股份2026-07-02 00:00

摘要

1坤泰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坤丞投资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115万股,占总股本1%。
2本次减持后,坤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2%降至71%,触及1%整数倍。
3此次减持系履行4月30日披露的预减持计划,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4截至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仍有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近日,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坤丞投资”)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上述股东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30日减持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权益变动后,坤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明、李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从82,800,000股减少至 81,65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从 72%减少至 71%,权益变动后的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244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30日

权益变动过程

因资金需求,坤丞投资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坤泰股份

股票代码

001260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15

1

合计

115

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630

5.4783

515

4.47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0

5.4783

515

4.47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张明

合计持有股份

5,738

49.8957

5,738

49.89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4.5

12.4739

1,434.5

12.47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03.5

37.4217

4,303.5

37.4217

李峰

合计持有股份

1,912

16.6261

1,912

16.62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8

4.1565

478

4.15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34

12.4696

1,434

12.4696

合计

8,280

72

8,165

71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坤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3,4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是□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1.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