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纳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ST纳川
公告编号:2026-10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已披露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中,有9项案件取得新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案号
管辖法院
立案时间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1
福建省政企合作引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武平县纳川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厦仲文字20251600-2号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0626
40,839,831.91
收到《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2026)闽08民初75号
2
黄*勇
江苏纳川管材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
泗阳劳人仲【2025】第86号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50228
47,991.60
收到《执行通知书》、《拟纳入限制高消费令通知书》(2026)苏1323执2502号
3
刘*成、武*元、李*君、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
证券虚假陈述
(2025)闽01民初1398号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1124
138,979.95
收到《民事判决书》(2025)闽01民初1398号
纳川
NACHUAN
李*刚、卢*葵
份有限公司、陈*江
责任纠纷
4
合肥微顶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纳川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5)苏0303民初10156号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0724
3,028,664.40
收到法院开庭《传票》(2026)苏03民终5735号
5
泉州交发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泉港区大众公交有限公司;第三人:泉州市泉港绿川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保理合同
(2025)闽0505民初3451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50530
0.00
收到《民事裁定书》(2026)闽05民终1051号
6
漳州华方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泉州市泉港绿川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6)闽0505民初1209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60225
146,000.00
收到《民事调解书》(2026)闽0505民1290号
7
王*
周*路、福建纳川水务有限公司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2025)苏0303民初15647号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0251230
26,000.00
收到《民事判决书》(2025)苏0303民初15647号
8
福建纳川水务有限公司
武汉雄誉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5)苏0311民初12568号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0909
3,141,007.17
收到《民事判决书》(2026)苏03民终6629号
9
上海耀华玻璃钢有限公司
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外追收债权纠纷
(2024)沪7101民初1221号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20240718
9,514,617.42
收到《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终本》(2026)沪7101执263号
合计
56,883,092.45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起,涉及金额1,272,082.65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案号
管辖法院
立案时间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1
徐州市琪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纳川水务有限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6)苏0303民初3719号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20260414
1,210,758.90
一审审理中,收到《民事裁定书》、《传票》(2026)苏0303民初3719号
2
刘*和
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争议
(2026)闽0505民初4124号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60612
33,870.00
一审审理中,收到《传票》、《应诉通知书》(2026)闽0505民初4124号及《民事起诉状》
3
郭*东
上海纳川核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
浦劳人仲(2026)联调字第Y0443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0617
27,453.75
收到《调解通知书》浦劳人仲(2026)联调字第Y0443号
合计
1,272,082.65
/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此次累计诉讼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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