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盛达资源2026-07-02 00:00

摘要

1盛达资源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三河华冠于2026年6月29日补充质押5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9.24%,占总股本0.80%。
2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比例达84.21%,其中三河华冠、甘肃盛达集团质押比例均超89%。
3本次质押用于补充担保,非公司经营需求。
4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对应融资余额2.59亿元。
5公司提示高比例质押风险,但称股东资信良好、具备偿付能力,暂无平仓风险。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华冠”)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是

5,500,000

19.24%

0.80%

否

是

2026年6月29日

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补充质押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202,140,210

29.30%

181,409,000

181,409,000

89.74%

26.29%

181,409,000

100.00%

0

0.00%

赵满堂

36,189,200

5.25%

17,000,000

17,000,000

46.98%

2.46%

17,000,000

100.00%

0

0.00%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28,585,723

4.14%

20,000,000

25,500,000

89.21%

3.70%

25,500,000

100.00%

0

0.00%

赵庆

19,270,650

2.79%

17,256,895

17,256,895

89.55%

2.50%

17,256,895

100.00%

0

0.00%

王小荣

213,400

0.0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286,399,183

41.51%

235,665,895

241,165,895

84.21%

34.95%

241,165,895

100.00%

0

0.00%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1.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37,9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4% ,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 ,对应融资余额为20,94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0,9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8%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 ,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5,945.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其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1.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赵庆先生为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无偿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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