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友联众2026-07-02 00:00

摘要

1三友联众定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三项议案。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股权登记日为7月15日,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注:

1、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 $ \surd $ ”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是 □否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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