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ST金鸿顺2026-07-02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2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1.45%)将于2026年8月15日至16日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起拍价3091.14万元。
2本次拍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
3目前拍卖尚处公示阶段,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预计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德科技”)持有公司股份53,742,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00,000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 4.84%,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
  • 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获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8月15日10时至2026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司法拍卖众德科技所持有的公司2,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现将司法拍卖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众德科技所持有的公司2,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拍卖时间

2026年8月15日10时至2026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3、法院账户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4、网址:www.taobao.com

5、展示起拍价:30,911,400元

6、保证金:3,100,000元

7、加价幅度:100,000元

其他拍卖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及拍卖须知等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查阅。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本次拍卖的具体内容、流程与要求,以法院最终公告为准。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本次拍卖股份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众德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51,142,080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众德科技为不同主体,若众德科技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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