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ST长园2026-07-02 00:00

摘要

1ST长园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审议通过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两项议案,并补选由杨、石蕊、韦晓路三人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联股东格力金投等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出席会议股东持股占比37.15%,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
4律师见证认为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5此次会议标志着公司管理层完成换届及新业务合作与融资事项落地。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5栋3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1,117,9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7.14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董事长杨涛先生已于2026年6月12日提出辞任,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熊胜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审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3人,独立董事张宇先生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顾宁女士列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61,996,417

89.9127

28,955,080

9.9368

438,000

0.1505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35,037,580

90.4222

45,646,952

9.4876

433,400

0.090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3.01

补选由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7,035,745

88.7590

是

3.02

补选石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3,501,492

88.0244

是

3.03

补选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4,076,496

88.1439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7,388,159

84.2633

28,955,080

15.5021

438,000

0.2346

2

《关于子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0,700,887

75.3292

45,646,952

24.4387

433,400

0.2321

2、累积投票议案

  1. 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3.01

补选由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2,899,052

71.1522

是

3.02

补选石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9,364,799

69.2601

是

3.03

补选韦晓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9,939,803

69.5679

是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9,728,435股)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与议案1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俊、翁春娴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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