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大铁发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并完善长期激励机制。
3该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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