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摘要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苑新材
股票代码:301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苑新材”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苑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博苑新材、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金投
指
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75,542股(累计减持比例为4.1166%)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3MA3Q3KE141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期限
2019-06-28至2026-06-27
主要合伙人
山东交通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潍坊市国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寿光市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
黄宇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山东省济南市
否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博苑新材外,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1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18.3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65%(转增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金投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280%(转增前);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5612%(转增前)。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并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包括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总股本由 133,640,000股增加至173,732,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64.10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74%。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金投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95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6329%(转增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7945%(转增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68.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详细减持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集中竞价方式)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
17.10
0.1280
A股(大宗交易方式)
75.00
0.5612
A股(集中竞价方式)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
109.9542
0.6329
A股(大宗交易方式)
485.50
2.7945
合计
687.5542
4.1166
注1: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减持比例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133,640,000股为基数计算;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减持比例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计算。
注2:上述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潍坊金投
合计持有股份
1,218.334
9.1165
868.65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8.334
9.1165
868.65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133,64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博苑新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博苑新材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潍坊市
股票简称
博苑新材
股票代码
3016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2,183,340股持股比例:9.116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6,875,542股变动比例:4.1166%变动后持股数量:8,686,5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
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相关权益变动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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