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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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博苑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潍坊金投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5月15日至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累计减持687.55万股,持股比例由9.1165%降至4.9999%,触及5%整数倍,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计划,不导致控股股东变更。
3截至公告日,该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后续仍有减持可能。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前,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金投”)持有公司股份12,18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1165%(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 133,640,000股为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潍坊金投持有公司股份8,6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后目前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潍坊金投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1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并于2026年5月26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包括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总股本由133,640,000股增加至173,732,000股。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潍坊金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其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潍坊金投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75,542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9.1165%下降至 4.9999% ,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潍坊金投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民天合(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潍坊金投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企业总部群19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

权益变动过程

潍坊金投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75,542股,累计减持比例为4.116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9.1165%下降至4.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博苑新材

股票代码

301617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集中竞价方式)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

17.10

0.1280

A股(大宗交易方式)

75.00

0.5612

A股(集中竞价方式)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

109.9542

0.6329

A股(大宗交易方式)

485.50

2.7945

合计

687.5542

4.116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注: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减持比例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133,640,000股为基数计算;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0日减持比例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计算。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18.334

9.1165

868.65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18.334

9.1165

868.6500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133,64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73,732,000股为基数计算。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否2026年4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间接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是否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等规定的情况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1.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上述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潍坊金投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公司股东潍坊金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

3、公司股东潍坊金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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