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华凯易佰2026-07-01 16:10

摘要

1华凯易佰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
2因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营收增长40.13%、扣非净利下降52.47%)及员工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12.08万股;
3同时注销未使用的回购股份501.13万股。
4合计注销1313.21万股,占总股本3.25%,总股本变更为3.91亿股。
5本次注销涉及资金约1.13亿元,系公司主动缩减股本、提升每股价值的举措,但业绩未达标反映经营承压。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2.084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1%,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03人,回购价格为6.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价款为 54,247,211.2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969,766.81元,合计56,216,978.01元。

2、公司2025年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501.13万股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4% ,回购注销金额为56,749,609.96元(回购注销金额=已使用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总数量*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

3、上述两项合计注销股份数量1,313.2140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5%。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61,469股变更至391,229,329股。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4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4),独立董事张学礼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16)。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4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3月18日。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440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2025年9月1日和2025年9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并相应修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1) 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离职前激励对象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5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textcircled{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6.00%;(Am)

2◯\textcircled{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3.00%。(Bm)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解除限售比例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X1=100%

Am>A≥Am*80%

X1=A/Am*100%

AX1=0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净利润增长率(B)

B≥Bm

X2=100%

Bm>B≥Bm*80%

X2=B/Bm*100%

BX2=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X取X1和X2的孰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66号)、《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2-299号),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13,329.51万元,较2023年营业收入651,786.06万元增长 40.13%;公司2025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3,720.00万元,较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28,863.33万元下降 52.47%。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除上述1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9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7,911,540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需回购注销8,120,840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1)调整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9,175,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原有总股本404,845,869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484,400股和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3,910,000股后的股本400,451,4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022,573.4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 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 \textcircled{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mathrm {P} = \mathrm {P} _ {0} \div (1 + \mathrm {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 \mathrm{P}_{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textcircled{2} $派息 $ \mathrm{P=P_{0}-V} $

其中: $ \mathrm{P}_{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9.82-0.4)/(1+0.4)-0.05=6.68元/股(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3、回购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68元/股,回购价款为54,247,211.2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969,766.81元,合计56,216,978.01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6号)。截至2026年5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229,329元,股本为人民币391,229,329元。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6)。在本次回购期间内,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发生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8.00元/股调整为17.95元/股。

截至2025年8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7.40万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9,470.17万元。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2、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4)。

截至2025年12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3.73万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2,999.3884万元。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综上,公司于2025年分别实施两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01.13万股,累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 12,469.5584万元,用途均为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两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且尚未使用。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1,101.13万股股份中的501.13万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依法予以注销,剩余600.00万股回购股份用途维持不变,继续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202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5,011,300股,回购注销金额为56,749,609.96元(回购注销金额=已使用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总数量*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及限制性股票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61,469股变更为391,229,329股,本次股份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稳定性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数(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5,464,045

13.72%

-8,120,840

47,343,205

12.1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8,897,424

86.28%

-5,011,300

343,886,124

87.90%

股份总数

404,361,469

100.00%

-13,132,140

391,229,329

100.00%

注:本次股本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四、本次股份注销的后续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手续。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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