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

新光药业2026-07-01 16:56

摘要

1新光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6.3万股,占总股本0.6644%。
2减持后持股比例由13.6643%降至12.9999%,触及1%整数倍变动。
3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完成。
4和丰投资非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倍数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和丰投资在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6644%。本次减持前,和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86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643%;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0,7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999%,持股比例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江滨西路585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06.22-2026.06.30

股票简称

新光药业

股票代码

300519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06.30

0.6644

合计

106.30

0.664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86.29

13.6643

2,079.99

12.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86.29

13.6643

2,079.99

12.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和丰投资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4,8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1,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3,2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丰投资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1.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1.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他相关说明:

1、和丰投资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发前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减持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2、本次减持后,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中的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计划已完成。

3、本次减持后,和丰投资仍持有新光药业总股本的 12.9999%股份,仍为新光药业持股 5%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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