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摘要
文本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股票期权授权日:2026年7月1日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168万股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292万份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07元/股(调整后)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22元/份(调整后)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1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股票期权授权日,以1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6名激励对象授予5,168万股限制性股票,以26.22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1,29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
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6,4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4,746.2446万股的 3.4967% ,具体如下: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6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4,746.2446万股的 2.7974%。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9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4,746.2446万股的 0.6993%。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计1,536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总计1,536人,激励对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曾玓
中国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6
0.5031%
0.0141%
2
肖光昱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25
0.4837%
0.0135%
3
刘杰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
0.3870%
0.0108%
4
梁锐
中国
副总经理
20
0.3870%
0.0108%
5
秦松鑫
中国香港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
0.1935%
0.005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31人)
5,067
98.0457%
2.7427%
合计
5,168
100.0000%
2.797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员工,主要系公司外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管理、技术研发、项目建设、业务拓展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目标落地,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人数总计27人,激励对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曾玓
中国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5
5.8050%
0.0406%
2
肖光昱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65
5.0310%
0.0352%
3
刘杰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5
5.0310%
0.0352%
4
梁锐
中国
副总经理
65
5.0310%
0.035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3人)
1,022
79.1022%
0.5532%
合计
1,292
100.0000%
0.699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全部归属/行权或作废失效/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
授予日/授权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应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失效。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行权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行权,归属/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五)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行权期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2、以公司2025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归属/行权期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7年度累计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2、以公司2025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7年度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第三个归属/行权期
公司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8年度累计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
2、以公司2025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6-2028年度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
注:1、“归母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扣非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3、累计归母净利润累计增长率=累计年度归母净利润/2025年归母净利润-1。
4、累计扣非归母净利润累计增长率=累计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1。
5、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行权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time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times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行权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取消归属/行权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5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四)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一)历次价格调整
1、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将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16元/股调整为13.07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6.31元/份调整为26.22元/份。
(二)历次人数和数量调整
1、202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46人调整为1,536人,授予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7月1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168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536名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07元/股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曾玓
中国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6
0.5031%
0.0141%
2
肖光昱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25
0.4837%
0.0135%
3
刘杰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
0.3870%
0.0108%
4
梁锐
中国
副总经理
20
0.3870%
0.0108%
5
秦松鑫
中国香港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
0.1935%
0.005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531人)
5,067
98.0457%
2.7427%
合计
5,168
100.0000%
2.7974%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票期权的授权情况
1、股票期权授权日:2026年7月1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292万份
3、股票期权授予人数:27名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22元/份
5、股票期权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曾玓
中国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5
5.8050%
0.0406%
2
肖光昱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
65
5.0310%
0.0352%
3
刘杰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5
5.0310%
0.0352%
4
梁锐
中国
副总经理
65
5.0310%
0.035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3人)
1,022
79.1022%
0.5532%
合计
1,292
100.0000%
0.6993%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授权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1日为授予日/授权日,以13.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6名激励对象授予5,168万股限制性股票,以26.22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1,292万份股票期权。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授权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除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含独立董事,也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授权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7月1日用该模型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1、标的股价:18.75元/股(授予日/授权日2026年7月1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5.5784%、33.5306%、30.9777%(分别采用创业板综合指数最近12、24、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0.95%、1.05%、1.25%(分别采用国有银行1年期、2年期、 3年期的整存整取挂牌利率)
5、股息率:0.7997%(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2026年
(万元)
2027年
(万元)
2028年
(万元)
2029年
(万元)
33,328.43
9,394.56
14,300.72
7,269.65
2,363.50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对应标准的将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2029年(万元)
1,649.88
354.44
660.43
470.50
164.51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对应标准的将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摊销费用对有效期内净利润有所影响。同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优化经营效率,为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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