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
摘要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6-03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拟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于 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于2026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股份质押与冻结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的公司合计5,300,000股股份中的 2,350,000股已拍卖成交并过户完成;拍卖股份中的2,950,00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具体详见前述公告。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15日10时至2026年7月16日10时(以平台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第二次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持有公司的2,950,000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被拍卖股份数量(股)
占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拍卖起始日
拍卖截止日
拍卖人
原因
李海波
是
2,950,000
7.11%
1.66%
否
2026年7月15日
2026年7月16日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
合计
-
2,950,000
7.11%
1.66%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司法拍卖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海波
22,350,000
12.61%
2,350,000
9.51% (注1)
1.33%
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
19,166,231
10.81%
0
0.00%
0.00%
合计
41,516,231
23.42%
2,350,000
5.36% (注2)
1.33%
注1:本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李海波先生235万股未被拍卖前的直接持股股份数量 24,700,000股;
注2:本比例的计算基数为李海波先生235万股未被拍卖前的合计股份总数43,866,231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3月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通知书》(2026)浙0105执1862、2203号),申请执行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就与被执行人李海波、张秀忠、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纳博创”)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海波、张秀忠、西藏海纳博创管理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500万元)及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保全担保费、相应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申请执行费(具体以执行标的金额为限,以最终核算金额为准)。申请执行人有权对被执行人李海波质押的9,600,000股深水海纳(300961)股票进行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51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2%。若
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海纳博创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由41,516,231股减少至 38,566,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 23.42%减少至 21.75%。
2、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拍卖通知》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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