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摘要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证券代码:688590
债券简称:新致转债
债券代码:118021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衫路30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CHANGJIANG FINANCING SERVICES CO.,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长江保荐提供的资料。
长江保荐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与新致软件签订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长江保荐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节 本次可转债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848,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2号文同意,公司48,48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致转债”,债券代码“118021”。债券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6日。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二)债券代码及简称
债券简称:新致转债;债券代码:118021。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6日。
(五)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六)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 ,第二年 0.7% ,第三年 1.0% ,第
四年 1.8% ,第五年 2.2% ,第六年 3.0% 。
(七)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9月27日,T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 \mathrm{I=B\times i} $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9月27日,T日)。
(2)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2022年9月27日,T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1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9月 2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7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 \mathrm{P1=(\mathrm{P0}+\mathrm{A}\times\mathrm{k})/(\mathrm{1}+\mathrm{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 \mathrm{P1=(\mathrm{P0+A}\times\mathrm{k})/(\mathrm{1+n+k})} $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 \mathrm{P1=(\mathrm{P0}-\mathrm{D}+\mathrm{A}\times\mathrm{k})/(\mathrm{1}+\mathrm{n}+\mathrm{k})} $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 \mathrm{I A=B \times i \times t / 3 6 5} $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一)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
48,297.94
34,231.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4,250.00
14,250.00
合计
62,547.94
48,481.00
(十四)发行前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联合资信评级,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 “联合(2022)739号”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新致软件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长江保荐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长江保荐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2025年度,长江保荐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Newtouch Software Co., Ltd.
注册资本:28,151.718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玮
成立日期:1994年6月4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致软件
股票代码:688590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衫路308号
邮政编码:201315
联系电话:021-51105633
联系传真:021-51105678
互联网网址:https://www.newtouch.com/
电子信箱:investor@newtouch.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新致软件是国内领先的软件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向以银行、保险为主的金融机构和其他行业的终端客户提供科技服务,主要从事咨询规划、设计、开发、运维等软件开发服务及基础算力服务。同时,公司在各类解决方案的整合上,凭借公司的全方位能力,向客户提供场景运营流量业务。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7亿元,同比上升 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27亿元,同比下降1,67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39亿元。主要是由于:(1)传统业务IT解决方案收缩:公司下游金融及相关行业竞争加剧,近年来首次出现一定规模的降价趋势;由于业务体量下降,公司主动对人员结构进行了优化和调整,相关安置、合规成本增加。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6.07个百分点,利润同步下滑;(2)创新业务的拓展不及预期:公司在拓展新市场与构建新业态方面进行了战略性投入,特别是在人工智能一体机及大模型应用的探索上,但受行业特性、市场环境影响,相关产品规模化商业落地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目前该业务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但规模依然较小,相关项目定制化程度较高,收入确认依赖客户验收,易受客户预算与决策周期影响,导致新业务的盈利情况未达预期;(3)持续研发投入: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抢抓人工智能技术的历史新机遇,强化相关技术的研发投入,上述投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期利润。(4)本年度计提可转换债券利息费用1,730.02万元,股权激励费用2,711.22万元,对公司当期利润共影响4,441.24万元。
2025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3年
营业收入
2,106,579,792.56
1,995,198,312.45
5.58
1,682,692,866.75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3年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2,035,000,465.96
1,993,255,488.90
2.09
1,680,746,528.87
利润总额
-111,392,992.66
6,042,114.94
-1,943.61
73,055,586.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365,589.93
8,092,740.19
-1,673.83
68,615,164.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8,582,271.60
-4,114,434.67
不适用
43,266,04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816,658.79
38,542,609.87
-369.36
85,943,227.17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2023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57,187,530.97
1,458,211,222.60
-6.93
1,444,712,446.66
总资产
3,210,084,146.61
3,103,402,623.66
3.44
2,699,689,831.86
2025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03
-1,7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03
-1,7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02
2,5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05
0.56
减少9.6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4
-0.28
减少9.5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58
8.85
增加0.73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 484,8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2年10月27日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84,81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0,758.00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将人民币476,559,242.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8,250,758.00元,另扣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2,027,3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31,845.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96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310066580013006163054
71,616.14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1001242729300798890
16,074,978.83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50131000915258620
8,534,637.47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
98400078801200003824
7,665.65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上海浦电路支行
8110201012301523395
34.13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募集资金存储金额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长宁支行
03005086158
0.00
合计
24,688,932.2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25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453.1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47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注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6,476.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注1
2022年:
13,391.00
——
2023年:
14,287.52
——
2024年:
6,308.70
——
2025年:
2,488.7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
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
34,231.00
34,231.00
23,253.96
34,231.00
34,231.00
23,253.96
-10,977.04
不适用
2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3,222.18
13,222.18
13,222.04
13,222.18
13,222.18
13,222.04
-0.14
不适用
合计
47,453.18
47,453.18
36,476.00
47,453.18
47,453.18
36,476.00
-10,977.18
——
注1: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分布式paas平台项目”增加北京新致、深圳新致、重庆新致、上海沐高、成都新致、贵州新致、武汉新致作为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经于2024年10月22日之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人。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有效。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100,000,000.00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金额为491,246.54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第五节 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9月7日。
2025年度,公司支付了“新致转债”的利息。本次付息为“新致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5年9月26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0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新致转债”持有人。
第八节 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2025年6月2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新致软件本次发行可转债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合(2025)5166号”《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新致软件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长江保荐签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者存在关于甲方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的,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发生《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新致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0.7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10.5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股本由236,628,964股增加至238,723,764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68元/股,自2023年1月17日起生效,并相应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60元/股,自2024年7月17日起生效,并相应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新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57元/股,自2024年12月17日起生效,并相应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新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11,591股股份的注销,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62,634,035股。“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56元/股,自2025年2月10日起生效,并相应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新致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53元/股,自2025年12月19日起生效,并相应披露了《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新致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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