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普门科技2026-07-01 00:00

摘要

1普门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兼董事长刘先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拟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增持前刘先成持股29.38%,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6.43%。
3承诺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4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上市地位及控制权稳定。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刘先成先生的通知,基于其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本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以内,使用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
  • 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刘先成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125,900,933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29.38%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是

☑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 ☑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刘先成

125,900,933

29.38%

厦门瀚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先成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厦门瀚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46,685

3.35%

厦门乔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84,075

2.59%

厦门普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57,106

1.11%

合计

156,088,799

36.4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刘先成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1,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

拟增持股份价格

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

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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