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祥生医疗2026-07-01 00:00

摘要

1祥生医疗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占比71.91%。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宜及制定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无被否决议案。
3本次股东会程序合法有效,标志着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落地实施。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辉环路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0,625,05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0,625,05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90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906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参会董事共同推选周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周峰先生、罗国政先生、李寿喜先生、宋安成先生现场方式出席,莫善珏先生、莫若理女士通讯方式出席;

2、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周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0,450,739

99.7837

165,318

0.2050

9,000

0.0113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0,449,339

99.7820

166,718

0.2067

9,000

0.0113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0,465,839

99.8025

150,218

0.1863

9,000

0.0112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0,465,839

99.8025

137,562

0.1706

21,656

0.026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446,733

98.3587

165,318

1.5565

9,000

0.0848

2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445,333

98.3455

166,718

1.5696

9,000

0.0849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0,461,833

98.5009

150,218

1.4143

9,000

0.0848

4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461,833

98.5009

137,562

1.2951

21,656

0.2040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至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

表决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至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应晓晨、余莉、高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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