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海南矿业2026-07-01 00:00

摘要

1海南矿业发布回购报告书,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金额5000万至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民生银行不超过9000万元专项贷款(期限3年)。
3回购价格上限14.31元/股,实施期限3个月,回购股份将注销。
4触发原因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跌幅超20%。
5董监高及控股股东未来3-6个月无减持计划。

公告编号:2026-05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其提供的贷款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万元(含),贷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3年。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后的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31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本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均无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收到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关于提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持续下跌,且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提升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滕磊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8.81元/股,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本次回购提议时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二条回购股份的条件。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方案提议日期及提议人

2026/6/24,由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4.31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49.41万股~698.81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18%~0.35%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7156534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提升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49.41~698.81

0.18~0.35

5,000(含)~10,000(含)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送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4.31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送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其提供的贷款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贷款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为3年。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八)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注销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回购注销后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032,735

0.61

12,032,735

0.61

12,032,735

0.6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72,476,616

99.39

1,968,982,556

99.39

1,965,488,496

99.39

股份总数

1,984,509,351

100.00

1,981,015,291

100.00

1,977,521,231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及注销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526,454.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98,884.42万元,流动资产为547,503.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分别占公司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66%、1.43%、1.83%。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并结合公司稳健经营、风险管控等因素,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6年2月11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663,725股;2026年6月11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的共计 1,528,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法定程序完成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均无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内均无减持计划,上述主体在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等基本情况,以及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提议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4日,公司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议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为上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2、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6年2月11日,提议人获得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46,140股;2026年6月11日,提议人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的256,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法定程序完成回购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3、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提议人承诺

(1) 提议人存在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和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上述情况与本次回购提议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 提议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披露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

站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2、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3、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7156534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