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关于完成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6年第一次扩募的公告
摘要
编号:2026-03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6年第一次扩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控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新城控股关于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的《关于对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 2616号),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于2025年11月28日作为管理人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设立“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16亿元。
二、2026年第一次扩募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6月10日出具的《关于对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26年第一次扩募并新购商业地产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6)19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扩募发行总额不超过21.46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专项计划2026年第一次扩募发行工作,基
本情况如下: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
国金资管-吾悦广场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证券简称
吾悦广场
证券代码
267024.SH
本次扩募发行规模
1,439,206,000.00元
扩募完成日
2026年6月30日
扩募后预期到期日
2056年7月25日。如专项计划物业资产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或扩募资产土地使用权期限晚于专项计划预期到期日,专项计划可延长期限,届时将导致专项计划预期到期日延后,具体以计划管理人宣布之日为准。专项计划预期到期日不一定是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到期日,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可能于预期到期日后、法定到期日前分配完毕。
还本付息方式
按半年进行收益分派
计划管理人
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审批及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5)及《新城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 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新城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及《新城控股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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