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神马股份2026-07-01 00:00

摘要

1神马股份拟为全资子公司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92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尼龙66高性能浸胶帘子布宁东项目(一期)银团贷款。
2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达51.2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86%,超过50%警戒线,尚需股东会审议。
3被担保方为新设全资子公司,目前无营收及利润,但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39,200万元

0万元

不适用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512,202.4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4.8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东公司) 100%的股权,宁东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保障宁东公司承建的“神马股份尼龙66高性能浸胶帘子布宁东项目(一期)”有序推进,宁东公司拟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担任牵头行、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为参加行,组建融资总金额不超过39,200万元、期限10年的银团贷款,由神马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拟为宁东公司本次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担任牵头行、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为参加行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9,2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12,202.44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宁东公司100%的股权,宁东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建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1200MAK1NQE85D

成立时间

2025年12月

注册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企业总部大楼A座21层A2101-01室

注册资本

16876万元

公司类型

法人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01-0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00.00

2004.86

负债总额

0

4.86

资产净额

2000.00

2000.00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宁东公司本次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担任牵头行、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为参加行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39,2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宁东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其项目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宁东公司承建的“神马股份尼龙66高性能浸胶帘子布宁东项目(一期)”产品市场前景好,效益显著,抗风险能力强,拥有足够的经营净现金流,具备偿还本次银行贷款的能力。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担保总额(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万元)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512,202.44

54.86

0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99,129.57

42.75

0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113,072.87

12.11

0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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