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23266
债券简称:博士转债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和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54,160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博士转债;债券代码:123266)转股期的起始日期为2026年 9月24日,截至目前“博士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854,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7,854,1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18,995,82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007
ALEXANDER LIU
2
07****006
LOUISA FAN
3
00****121
刘开跃
4
08****719
江西江南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081,557
31.64%
28,832,623
100,914,180
31.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772,603
68.36%
62,309,041
218,081,644
68.36%
三、股份总数
227,854,160
100.00%
91,141,664
318,995,824
100.00%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2、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按新股本318,995,824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基本每股净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为0.4659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66,债券简称:博士转债)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 2201-02单元,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丁芸洁
联系电话:0755-82095801
传真电话:0755-82095526
十、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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