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聚石化学2026-05-27 00:00

摘要

1聚石化学公告部分董高离任及补选聘任事项。
2创始人陈钢辞去董事长等职,转任终身名誉董事长;
3刘鹏辉、李新河等董事高管因工作调整辞职但仍留任其他职务;
4独董陈桂林因个人原因辞职。
5董事会提名陈果(实控人之子)、何晓丹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梅生为独董候选人。
6聘任何晓丹为副总经理,蔡小裕为财务总监,郭怡平为证券事务代表。
7此次变动属正常交接,不影响公司经营。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陈桂林先生、伍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钢先生辞去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鹏辉先生申请辞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李新河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周侃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伍洋先生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因个人原因,陈桂林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伍洋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陈桂林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到期日

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具体职务(如适用)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增持承诺

陈钢

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6年5月26日

2028年7月29日

工作调整

是

终身名誉董事长

是

否

刘鹏辉

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2026年5月26日

2028年7月29日

工作调整

是

塑胶办公室总经理

是

否

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

李新河

董事、副总经理

2026年5月26日

2028年7月29日

工作调整

是

子公司总经理

否

否

周侃

董事

2026年5月26日

2028年7月29日

工作调整

是

子公司总经理

是

否

陈桂林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

2028年7月29日

个人原因

否

不适用

否

否

伍洋

财务总监

2026年5月26日

2028年7月29日

工作调整

是

分公司管理人员

是

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董事的离任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伍洋先生已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周侃先生、伍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上述人员辞职后将继续履行承诺,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鉴于陈桂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陈桂林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桂林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钢先生、刘鹏辉先生、李新河先生、周侃先生、陈桂林先生、伍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果先生(简历附后)、何晓丹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独立董事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梅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的议案》。陈钢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改后历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陈钢先生恪尽职守、勤勉务实、勇于创新,凭借前瞻战略眼光和丰富管理经验,带领公司发展壮大并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为公司初创成长、转型升级及上市发展倾注大量心血,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钢先生长期以来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担任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协助公司继续加强在战略发展及投资规划方面的工作,在管理变革、推进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指导,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终身名誉董事长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晓丹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蔡小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怡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附件:

1、陈果先生,2000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在读。 2018年9月至2022年6月,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工商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就读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国际公司金融与银行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2023年9月至今,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供应链管理(运筹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26年1月至今,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陈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钢先生之子;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晓丹女士,1988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7年3月至2007年6月,任广州市石磐石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总监; 2007年6月至今,历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资金管理经理、资产总监,现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办公室资产总监。

截至目前,何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尚未归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梅生先生,1965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专业,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统计师职称资格。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任湖南省炎陵县中村乡党委办秘书;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负责湖南省炎陵县统计局农业、综合统计、任法制股股长;2000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东莞市瑞东税务师事务所凤岗分所注册税务师、业务负责人;2003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东莞市永胜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0年9月任东莞市正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东莞市正衡税务师事务所任注册税务师;

2010年10月至今历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高级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五金事业部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张梅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蔡小裕女士,1992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6年10月至2021年8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审计助理、审计员、审计项目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任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高级财务经理。

截至目前,蔡小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尚未归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郭怡平先生,2000年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2年3月至今任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郭怡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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